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布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按照綱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環保部近期印發《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2016-2017年)的通知》,宣布啟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此次專項執法行動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工作,首先是檢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否依法劃定,在保護區邊界是否依法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其次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再次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
田為勇說,環保部計劃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即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進一步提高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田為勇強調,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將強化落實地方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環保部要求,省級環保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對地方政府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強督辦和問責。
環保部同時要求,要集中宣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媒體和群眾參加執法檢查,公開曝光違法案件,努力營造共抓大保護的良好氛圍。